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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数据治理体系建设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2025-11-25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数据治理体系建设项目

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数据治理体系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项目预算资金已经获得批复,根据相关程序,此项采购拟通过竞争谈判的方式进行,特以公开方式邀请响应人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数据治理体系建设项目

2.2项目基本情况: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提升实验室数据驱动业务的能力,使实验室由信息化阶段进入数字化阶段,以有效推动数智化实验室建设,落实国家和行业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要求采购实验室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服务。

2.3采购范围: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提升实验室数据驱动业务的能力,使实验室由信息化阶段进入数字化阶段,以有效推动数智化实验室建设,落实国家和行业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要求采购实验室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服务。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竞争谈判文件要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3、响应人资格条件(参加此次谈判的响应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响应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

3.2其他要求:授权代表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3财务要求: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响应人须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如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则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响应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受托人、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在谈判前查询打印】

(2)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代理机构在谈判前查询打印】

(3)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4)响应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5)响应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采购人发布的行贿行为响应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响应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响应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竞谈项目的,将拒绝其响应。【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由代理机构在谈判前查询打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以上第(1)、(2)、(6)条查询,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查询结果为准。

4、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11 月 26 日至2025年 11 月 28 日17时整(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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