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气电集团技术研发中心CO2捕集、富液转化再生制取高附加值产品研究
2025-12-01

气电集团-技术研发中心CO2捕集、富液转化再生制取高附加值产品研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技术研发中心CO2捕集、富液转化再生制取高附加值产品研究
工程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技术研发中心CO2捕集、富液转化再生制取高附加值产品研究
项目概况
为了提升CO2捕集-利用制造化学品过程的能量效率,本项目依托科研项目“有机胺吸收法CO2捕集、再生与利用一体化技术研究”,拟针对燃气电厂燃烧后CO2捕集利用一体化进行前沿研究,为燃气电厂及其他点源CO2排放场景的CO2捕集-利用提供技术储备。由于系统内不具备开展有机胺溶液的配制及测试、催化剂合成、CO2捕集-再生实验条件,因此需将此部分研究外协给一家具有丰富CO2捕集和化学转化经验的单位,获得可靠的有机胺和催化剂的配方及合成方法,更好的支撑后续研究及CCUS产业发展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技术研发中心CO2捕集、富液转化再生制取高附加值产品研究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9505/01
发标日期
2025年12月01日
主要技术规格
不适用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7年09月30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1 有机胺吸收剂的配制和测试:根据燃气电厂烟气条件,配制有机胺吸收剂用于循环捕集CO2,CO2捕集率至少为90%; 2)捕集CO2后的有机胺富液可与加入的反应物在催化剂存在下直接反应,将富液再生为贫液、将CO2转化为目标产物; 2 催化剂制备、表征和测试:制备非均相催化剂,进行催化剂表征分析;进行吸收CO2后的富液再生转化实验; 3 全流程循环实验和催化剂寿命实验。 4 CO2捕集和富液再生直接转化的反应动力学;通过模拟,利用反应动力学实验数据进行模型辨识和参数估计。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适用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包含以下工作内容中的任意两项(不可重复)的科研业绩,不同的工作内容可以体现在同一合同或课题中,也可以体现在不同的合同或课题中: 1.以C1分子为原料热化学有机转化至C2及更长碳链产物的技术研发; 2.热催化CO2有机转化反应研究; 3.基于氮杂环卡宾的多相转移氢化催化剂研发; 4.耦合CO2利用的链式热化学转化技术。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2)科研项目和验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如为合同业绩需体现①合同签署页和②合同名称和③体现符合技术要求的内容相关页和④合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如为科研项目业绩需提交①资助项目批准通知或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如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还需提供官方网站截图和查询网页网址),和②体现符合技术要求的内容相关页,和③结题证明或或由专家组签字的项目验收证书。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0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