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秸秆禁烧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5-09-04D-2020-D-D13850),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秸秆禁烧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对秸秆禁烧智能化监控建设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包含前端监控设备、无人机。
1.3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191347元(含税)。
1.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各标包划分情况如下(备注:参选人不可兼中多个标包。):
标包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标包1 | 前端监控设备:1KM热成像双光谱球机及安装配件39套、2KM热成像双光谱球机及安装配件21套。 | 1973247 |
标包2 | 无人机 | 218100 |
1.5交货地点:玉林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参选将被否决。
1.7本项目各标包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8本项目各标包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如下:
标包 | 中选人数量(个) | 中选内容 | 中选份额(元) |
标包1 | 1 | 前端监控设备:1KM热成像双光谱球机及安装配件39套、2KM热成像双光谱球机及安装配件21套。 | 1973247 |
标包2 | 1 | 无人机 | 218100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标包1、2: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参选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3参选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参选人对本项目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品,须提供全新原装正品承诺函。
2.5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选,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或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如代理商参选,需取得产品制造商销售授权函,否则其参选被否决。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2.7.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7.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7.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7.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7.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2.7.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2.7.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7.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9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7.10在履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相关合同时因不接受违约处罚或违约被终止合同而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黑名单”的。
2.8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8月26日9时00分至2020年8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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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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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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