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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垦畜牧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宁分公司采暖热效能提升改造项目
2025-12-15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甘肃农垦畜牧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宁分公司采暖热效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甘肃农垦畜牧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蓝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甘肃农垦畜牧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宁分公司采暖热效能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GSNKXM-2025-05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3000㎡宿舍空气能供暖系统、锅炉房汽水换热系统、冷凝水回收及自来水管水表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项目地点:会宁县郭城驿镇。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以内的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最高限价¥480000.00。

项目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具体按合同签订期限)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提供所要求的材料:

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未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信用查询: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同时将相关网页截屏打印并保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截止。

(三)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或方式:请投标单位于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甘肃蓝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砚台路(中国建设银行楼上)砚台阁商业综合楼10楼)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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