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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实业物业分公司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2026-01-09

中海实业-物业分公司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实业-物业分公司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实业-物业分公司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物业分公司所管辖楼宇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提供维护保养服务。服务地点:(1)芍药居项目: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6号芍药居海油大厦;(2)东直门项目: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东直门海油大厦;(3)和平里项目: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4号楼、16号楼和乙16号楼;(4)凯康项目: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15号楼凯康海油大厦;(5)未来科技城项目: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南区蓬莱苑南街1号;(6)京信综合项目中海实业大厦: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西区中海实业大厦。本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中标人与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签订合同。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实业-物业分公司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10111/01
发标日期
2026年01月09日
主要技术规格
按照DB11/T 3035-202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北京地标要求,对各所属楼宇的建筑消防设施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维保范围包括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压细水雾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预计自2026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采用1+1+1模式。每12个月服务完成后,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考核,填制供应商绩效评价表,该表格合格分为18分(含)以上;同时结合每月服务评分取平均值,平均分必须达90分(含)以上。两项须同时合格,若不合格,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按照DB11/T 3035-202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北京地标要求,对各所属楼宇的建筑消防设施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维保范围包括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压细水雾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已具备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search2.jsp)网站备案名单中注册可查。且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3.2业绩要求(开标前需进行信息公开)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已完成的各类办公楼宇(不包括工业用途建筑、居住用途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类服务业绩,且须满足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60万元。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和3)结算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1)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合同名称、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3)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4)服务范围:各类办公楼宇(不包括工业用途建筑、居住用途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5)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完结业绩的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明);6)结算发票(①须提供合同期内任意一张结算发票②须附该发票对应的全国发票核验系统截图)。注:1.本项目不接受综合服务类业绩。2.提供的业绩无总价或预估总价的,除上述业绩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该业绩累计可以达到业绩要求金额的订单或累计达到业绩要求金额的结算发票,视提供的累计订单总金额或发票总金额为合同金额。如提供累计订单作为合同金额的,仍需提供业绩合同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须附该发票对应的全国发票核验系统截图)。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人员要求:至少提供4名自有服务人员,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2名消防设施操作员,且均不能为同一人,以下人员应于维保服务期间每月到项目现场进行消防技术服务,如人员更换,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并于投标时提供承诺函(详见商务文件格式其他资料4.投入本项目人员承诺函)。(1)项目负责人1人,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以上证书,并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newServicePeo2.jsp?province=&pName=%E5%85%A8%E5%9B%BD)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证书。(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以上证书,并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newServicePeo2.jsp?province=&pName=%E5%85%A8%E5%9B%BD)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证书。(3)消防设施操作员2人,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2名消防设施操作员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证书。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2022-2024年平均营业收入应为正。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平均营业收入应为正。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至 2026年01月1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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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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