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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馆、孔雀园及周边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6-01-09

熊猫馆、孔雀园及周边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熊猫馆、孔雀园及周边配套服务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熊猫馆、孔雀园及周边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5〕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熊猫馆、孔雀园及周边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雄安郊野公园内,拟建设熊猫馆、孔雀园、游客中心、动物疾控,主要功能配置包括动物展览、景观游憩、配套服务等业态。

项目投资类型:企业投资项目。

2.2招标范围:

(1)勘察服务内容:勘察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补勘、出具勘察报告等熊猫馆、孔雀园主园区范围内(以正式规划条件/土地合同为准)、主园区北侧检票口、卫生间及园路景观提升区域的全部勘察工作。对场地内现有地形、园路、林木、构筑物等要素进行现状测绘。对场地内地下管线、构筑物等进行物探,并出具物探报告。负责完成基坑监测设计(包含基坑监测点位布置和监测频率)等,以及基坑开挖所需的勘察工作、土壤氡浓度检测等,配合进行试桩,参与验槽、验收和其他施工配合工作。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并测算预估建设工程产生建筑垃圾的种类和数量。勘察工作还应负责相关的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

(2)设计服务内容: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①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总图及建筑设计方案、各类报规方案等。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园林景观、运营策划、球幕影院有关的总图(含地块内综合管网)、竖向、场地、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燃气、采暖、小市政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范围内全部管线的综合管网设计以及地基处理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含降排水设计)等。③提供相关计算书和各分析报告、方案深化配合、报批报建配合、施工招标配合、施工现场技术配合、竣工验收及正式运营前期相关配合等服务,专项设计,技术咨询,报批报建相关的其他设计工作,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其他设计相关工作等;负责完成方案阶段估算、概算相关工作(含精装修、园林景观、运营策划、球幕影院);对专项设计(幕墙、二次机电等)的会审签章、深化设计审核等相关工作,配合方案设计、精装修设计、项目建设所需的报批报建、施工、竣工验收及正式运营前期间的相关设计服务。

上述服务内容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

2.3服务期限:

(1)勘察服务期限为:勘查人应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报告,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2)设计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4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经发包人批复后【45】日历天内出具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具体时间以项目建设情况及发包人要求确定。项目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移交止。

注:上述服务期限为计划的服务期限,最终服务期限应以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为准。项目实际实施时须严格按照发包人细化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约6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种资质:

1)勘察测量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2)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修改为本条);

x.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y.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p项修改为本条)。

z.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r项修改为本条)。

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t、u、v、w、x、y、z、A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z、A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须明确各成员分工。

b.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

c.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负责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勘察负责人。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要求;

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其他要求: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9日23:59:00至2026年02月03日08:59:00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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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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