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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博兴县拘留所铝合金门窗采购(含安装)项目
2020-09-01

新建博兴县拘留所铝合金门窗采购(含安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合同主体:合同甲方:博兴县欣锦秋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乙方:成交供应商

合同丙方:博兴县公安局(监督合同的实施过程)

二、代理机构:山东宏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泥女士联系电话:0543-2300092

联系地址:博兴县胜利二路708号

三、项目名称:新建博兴县拘留所铝合金门窗采购(含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XGCJZ2020-019

三、项目概况及项目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博兴县拘留所铝合金门窗采购(含安装)项目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供货安装调试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送达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必须具备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等级备案证明;

5、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20年09月01日至09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山东宏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楼105室(博兴县胜利二路708号)

2、对本项目有兴趣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与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套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1)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等级备案证明;

4)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的接受并不代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过,详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并最终以本项目的谈判小组审查结果为准(供应商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用资质参与本项目)。

3、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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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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