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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业务部有限深圳开平114油田181区块开发项目往复式压缩机集中采购
2026-01-30

天津业务部-有限深圳开平11-4油田18-1区块开发项目往复式压缩机集中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业务部-有限深圳开平11-4油田18-1区块开发项目往复式压缩机集中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天津业务部-有限深圳开平11-4油田18-1区块开发项目往复式压缩机集中采购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有限深圳开平11-4油田18-1区块开发项目往复式压缩机采购,共5套往复式压缩机,合同签订主体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平台
标段信息
1. 天津业务部-有限深圳开平11-4油田18-1区块开发项目往复式压缩机集中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6-CNCCC-HW-GK-0271/01
发标日期
2026年01月30日
主要技术规格
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要求书。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交货数量
5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成橇商(所投往复式压缩机主机为外购)。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若投标人为成橇商(所投往复式压缩机主机为外购),应得到本次投标所投往复式压缩机主机制造商的授权,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制造商授权书。3.2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往复式压缩机主机应为制造商的成熟产品,不接受新试制产品,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或PO的签署时间或发货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至少2台往复式压缩机主机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且同时满足气体组分中CO2含量>80%、处理能力≥29167Sm3/h、出口压力≥18550kPaG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或PO(订单)原件的扫描件,2)发票或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或PO的签署时间或发货时间、合同或PO(订单)的签字盖章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供货数量、CO2气体组分含量、处理能力、出口压力、发票或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成橇商(所投往复式压缩机主机为外购),则需同时提供以下2类业绩:1)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或发货时间为准),投标人本次外购复式压缩机主机的制造商或其销售单位至少具有2台复式压缩机主机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主机的制造商必须是本次外购主机的制造商),且同时满足气体组分中CO2含量>80%、处理能力≥29167 Sm3/h、出口压力≥ 18550kPaG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加盖主机制造商公章的主机业绩清单,若主机制造商有单独的销售公司或销售/代表处,可加盖销售公司或销售/代表处的章(应提供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业绩清单中应至少包括:合同签署时间或发货时间、货物名称、CO2气体组分含量、处理能力、出口压力。2)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或PO的签署时间或发货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2个往复式压缩机主机的成橇业绩(成撬主机的制造商必须是本次外购主机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或PO(订单)原件的扫描件,2)发票或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或PO的签署时间或发货时间、合同或PO(订单)的签字盖章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成橇主机的制造商、发票或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若投标人所投的往复式压缩机主机(气体组分中CO2含量>80%、处理能力≥29167Sm3/h、出口压力≥18550kPaG),在投标前已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的“工程建设重大技术与产品首次工程应用管理认定”,则无需提供上述业绩及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由该认定申请单位(即项目所属单位工程项目组)出具的《工程建设重大技术与产品首次应用管理认定通过通知书》。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2022-2024年净利润不能连续二年为负的财务指标。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须满足成立以来每年净利润不能为负的财务指标。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压缩机生产或制造或成套)、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至 2026年02月0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平台(平台)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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