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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2026年八丹乡鸣鹿乡发展类村庄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026-03-02

康乐县2026年八丹乡鸣鹿乡发展类村庄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康乐县2026年八丹乡鸣鹿乡发展类村庄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康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康乐县2026年八丹乡鸣鹿乡发展类村庄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康发改发〔2026〕52号)文件、康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康乐县2026年八丹乡鸣鹿乡发展类村庄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康农发〔2026〕3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康乐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为康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康乐县2026年八丹乡鸣鹿乡发展类村庄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康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3.建设地点:康乐县八丹乡叶素村、鸣鹿乡胡麻沟村

4.资金来源:康乐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概算投资:本项目工程总投资费用为1458.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30.91万元

6.建设规模:

(一)八丹乡叶素村工程内容:沥青路面(白改黑)20002.50㎡,砂化路改造301.00㎡,道牙工程2932m,排水渠工程5476.00m,拆除破损排水渠5476.00m。

(二)鸣鹿乡胡麻沟村工程内容:沥青路面(白改黑)28948.70㎡,混凝土硬化路面3458.00㎡,砂化路改造264.00㎡,道牙工程3605.00m,排水渠工程2928.50m,排水渠盖板267.00m。(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7.计划总工期:614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6年4月27日—2027年12月31日。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1个施工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进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文件填报人员一致,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信誉状况良好。

6、申请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査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9、从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失信记录纳入信 用评价管理体系的一律不得投标,有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并被处罚的情况,以及其它未解决诉讼的,将按废标处理。

10、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5日23时59分59秒,(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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