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酒店委托运营项目
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CJZX-2026059
一、招商条件
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酒店委托运营项目进行招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酒店委托运营项目。
(二)项目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丝绸之路大道与保全街交叉口北280米首府文化客厅(青城之眼)3号楼原青少年宫,具体坐标为:以不动产证明文件或《场地平面图》记载为准。
(三)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本招商项目共分一个包件,基本概况如下:
委托运营场地的具体范围、面积及空间边界以双方共同签署确认的《场地平面图》及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记载内容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具体准确面积已实测报告为准。
本项目以打造区域标杆性中高端综合性酒店为核心定位,严格对标四星或携程四钻酒店装修及服务标准,核心业态涵盖高端客房服务、特色餐饮经营、专业会议接待等模块,配套休闲娱乐空间、商务办公区域等。项目全流程覆盖场地精装修设计、装修施工、施工管理、运营体系搭建及日常经营管理、设备设施维护等工作内容,旨在打造集住宿、餐饮、会务、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场所。
委托运营期限:本项目采用“15年+5年”的期限模式委托运营。即在委托运营期限届满前,成交方对委托运营项目享有完整的经营使用权。委托运营期限届满前18个月,双方商议续约事宜,在同等条件下,成交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续约年限为5年。
(四)招商底价:
第1-5年招商人分成比例按酒店年全口径营业收入的16%计算,年保底分成不低于240万元。
第6-10年招商人分成比例按酒店年全口径营业收入的23%计算,年保底分成不低于345万元。
第11年——委托运营期满年招商人分成比例按酒店年全口径营业收入的20%计算,年保底分成不低于300万元。
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经营业态需包含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m)“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限届满的除外)。
(三)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以上酒店行业高级管理经验(如总经理、副总经理职位),且至少完整负责过一个中高端(携程四钻及以上标准)酒店项目的筹备或运营管理工作,须提供人员简历及社保缴纳证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招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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