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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2026-03-30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二次)

1.采购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就其所需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项目资金为单位自筹,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西院区、西院区分部(857院区)、薛岗街门诊、交通厅门诊],东院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9号、西院区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198号、西院区分部位于陇海路328号、薛岗街门诊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薛岗街1号双湖花园10号楼1层、交通厅门诊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100号综合办公楼1层。

2.3 比选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原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原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 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

2.4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在项目期限内的服务进行审核评价,通过审核的续签合同。

2.5 项目质量: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环保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注明的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HWO1(医疗废物)];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服务;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日期或以后);

3.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日期或以后,检索“裁判日期”为无限定时间)截图,或提供自单位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日期或以后);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

备注:联合体参加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可以是任意一方为牵头人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响应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7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4.2 获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801室)。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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