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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网络供应商项目项目公告
2026-04-08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6年度网络供应商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网络供应商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采购内容:采购清单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限价”。

2.2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

2.2.1供货数量:

2.2.1.1 本次比选的供货数量均暂定为1,比选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供货数量,并按照实际供货种类及经比选人验收合格的数量据实结算,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120万元。

2.2.1.2 合同期内,比选人采购的货物按照经比选人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及中标折扣费率据实结算。

2.2.2 供货批次:合同期内供货批次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配送、上下车等次数。合同执行期间并不会因数量、运输、制作、安装等变化调整中标单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因比选人需求调整导致的库存、备货、价格波动等相应风险。

2.2.3供货周期:常规采购供货期为比选人下达订单后5个日历天,紧急采购供货期为比选人下达订单后24小时内。特殊情况经比选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到货时间以经比选人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

2.2.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合同期届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总额的(以先到为准),则合同供货部分履约完成。质保期满且双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2.2.5付款方式:

2.2.5.1 合同期内每月结算一次,比选人与中标人根据经比选人当期验收合格的货物种类及数量,按照比选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共同核定结算金额。

2.2.5.2 结算金额核定后,比选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当期全额合规有效发票后 30日内按合同约定付款。

2.2.6 交货地点:根据比选人需求送货至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或比选人指定地点。

2.3配送方式

2.3.1配送:订单确定后,中标人在规定的供货时限内将货物从发货地配送至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或比选人指定地点,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物流、上下车费用。

2.3.2退换货:因商品质量、物流货损等属归责于中标人或发货物流公司的退换货,所产生的物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比选人原因退换货所产生的物流费用,由比选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为具备“BtoB”网络销售模式的供应商,如京东自营、得力商城、苏宁易购自营等,非上述已列网络供应商外的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提供以下有效的企业资质证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1、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2、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3.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3.3.4近5年存在归责于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的安全与环保事故。

3.3.5 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3.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7 列入比选人的供应商负面清单且在负面期内。(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5满足比选文件中的技术、安全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6本次比选货物应为全新原厂正品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比选人享有自收货之日起7天无理由退(换)货、退款服务(中标人承担往返运费),并由货物的生产厂家承担不低于国家质保时限的质保。质保期自货物经比选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每批次货品到货时应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合格证、报关单(若为进口货物)等,如法律法规及规范对安全物资有专门要求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在供货时提供对应资料。比选人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检,若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为仿制或不合格产品的,比选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付不少于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8 非法人代表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前一个月(2026年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如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9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类似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或协议有效期、服务范围等信息)及至少一张所对应发票信息扫描件作为业绩的佐证材料)。

3.10投标人需满足电子商城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证书复印件及经公安部授权得等保测评机构出具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复印件)。

3.11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6年4月8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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