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上海铁塔浦东新区分公司2020年御桥17-02地块网络信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Q-310115-20200825104530】),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需对御桥17-02地块小区地下3层及2部电梯提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
1.2采购内容:网络信息技术服务。
1.3项目地点:上海市。
1.4项目规模:预算金额42.93万元(含税)。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并在服务期结束后提供12个月的免费维保服务。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2.93万元(含税),超过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全套注册证明文件(例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应答人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需提供更新版本后的营业执照。
2.2资质:应答人应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证书。
2.3业绩: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业绩总额不少于50万元,证明文件为买卖双方盖章的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
2.4信誉要求: 应答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应答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2.5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1 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12日至2020年9月16日,上午9:00-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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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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