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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据机房节能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2026-06-09
项目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关于数据机房节能项目采购,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0-04D-2026-D-F-E15472),比选人为深圳市蛇口通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预算:41.00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关于数据机房节能项目采购,内容如下:包含机房有源机柜热交换系统建设、智慧物联系统建设、室外热传导系统建设(含施工调试)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3)★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35个日历日内全部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1.00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参选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报价处理。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三年(2023年5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机房节能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发票);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表及对应的发票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发票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业绩统计:金额以及时间以发票为准;合同数量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

(2)如工程项目合同包含其它专业施工或包含其它非本项目要求的同类工程等多个子项目,则须列明合同中同类工程部分的金额,并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经济报价文件(含工程量的报价清单)或概预算文件或结算文件等资料复印件),如无列明,视为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同时全套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4)合同及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4 项目团队要求:

本项目因涉及采购设备安装调试,故供应商人须组建一支不少于1名电工的安装团队,安装团队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有效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5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  产品资格要求:

2.4.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4.2本节能系统技术须采用无压缩动力推动运行的高效导热工质,供应商须提供导热工质在2023年5月1日以后的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加盖检测机构的专用章且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求加盖检测机构的专用章,并提供真伪检测结果截图或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作为依据,未提供真伪检测结果截图的或未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的,检测报告不予认可;如未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的,评审时需核查检测报告的,供应商在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不予认可。)。

2.5其他: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后,五维超导节能系统须满足《中国电信动环监控B接口协议》,并免费开放协议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9日8时30分至2026年6月12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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