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移动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移动DR)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就其所需移动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移动DR)采用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移动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移动DR)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2.3 比选内容及范围:
投标人须提供1套移动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移动DR)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2.5 质保期: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含球管、高压发生器、探测器)36个月(需提供原厂同等时长质保承诺)。
2.6 质量要求: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即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比选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参加比选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3 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针对本项目的比选响应不能超过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针对本项目的比选响应不能超过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针对本项目的比选响应不能超过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
3.4 拟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依法免于注册或备案的,提供依法免注册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日期或以后,检索“裁判日期”为无限定时间)截图,或提供自单位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日期或以后);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需显示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查询结果均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日期或以后。
3.8 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9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4.2 获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801室)。
4.3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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