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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64厂地块残留污染物清理处置项目-电镀污染物(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2026-06-29
原64厂地块残留污染物清理处置项目-电镀污染物(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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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29 21:11

生效时间:2026-06-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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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风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原64厂地块残留污染物清理处置项目-电镀污染物(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原64厂地块残留污染物清理处置项目-电镀污染物(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26D-ZB-FW-001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64厂地块残留污染物清理处置项目-电镀污染物(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东风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第1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数量:约4715吨
    服务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西城开发区放马坪路10号(原64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原64厂地块残留污染物清理处置--电镀污染土壤处置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处置
    最高投标限价:有。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处置费用包括包装物、运输及处置等全部费用,由甲方(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本项目与乙方签订开口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确认的最终处置量(吨),依据中标单价据实结算,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付全款,其中承兑支付60%、现金40%。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涉及评标现场查询内容,如评标时因技术问题等其它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查询的,由招标人在评标结束且问题恢复后组织进行补充查询,查询结果存在异常的,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附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附表能够在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官网查询到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换发的审批公示或复函文件(需清晰显示HW17年度经营规模数据),或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或其授权的管理部门出具且盖有公章的年度经营规模数据的专项说明或复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投标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载明的HW17类(核准的危险废物代码需要至少包括336-063-17或336-064-17或336-069-17,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年度处置规模,扣除2026年度已签约存量业务处置量(至少包括已发生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接收量)后,剩余可承接处置容量不低于4800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剩余可承接处置容量合计不低于4800吨)。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度剩余可承接处置容量说明(至少包括核准的HW17类年度处置量、已发生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处置量清单、剩余可承接处置量等,须盖单位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剩余可承接处置容量说明并盖单位章)。
  3.1.2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具有表面处理废物(HW17)的案例业绩且合同金额18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及以上(合同金额可以由多个单项合同累计。如为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合同金额可以累计)。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1)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1)投标人应是合同的实施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承接的业绩可列入总公司业绩);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涉及保密情形无法提供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函说明并同时承诺原合同金额不低于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提供的合同应附带相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不低于合同额的30%)。 6)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折扣合同等未能体现合同总金额的,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不低于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结算单金额不低于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 注:以上合同要求中涉及发票信息部分,评标时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发票真实性进行查验。未能查询到发票信息或查询信息无法对应合同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投标,招标人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责任。 (2)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本项目指:项目负责人)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中标后,若有需要,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团队成员(与前述对应)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投标人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详见东风汽车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同类项目的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4)被列入《》( http://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15)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16)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7)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8)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9)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第(12)-(17),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3.1.6其他要求: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数量总数不得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平台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平台网站免费注册,手机CA(标证通)可同步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在平台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手机CA(标证通)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2026年06月29日至2026年07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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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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