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法供水
次氯酸钠采购一批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供水次氯酸钠采购一批(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采购清单:
序号 | 存货编码 | 存货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计量 | 数量 |
10100021 | 次氯酸钠 | 液体 | 公斤 | 258,000 |
2.2、供货时间: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
2.3、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2.4、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盖章)、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2.5、限价:人民币(小写):188,34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捌仟叁佰肆拾元整
2.6、中标:1、未满足设备规格型号(详情见附件)和报价资料要求为废标;
2、在满足以上要求基础上,报价最低方为中标供应商;
3、在满足以上要求基础上且报价相同时,按平台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排序;
4、在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与纸质报价不一致时,以纸质报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生产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质量ISO9001、环境ISO14001、职业健康体系ISO45001认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4提供该投标产品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3.5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等相关合法营运手续。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及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提供以上文件的复印件】
3.6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业绩一个,本次所投同型号产品合同终端用户用于水处理累计销售量不低于200吨。
注:终端用户即最终用户,指将投标人所投同型号产品用于最终使用的采购人。供货量以发票为准,提供满足GB/T19106-2013标准中A-I、A-II型要求的次氯酸钠终端用户销售合同、合同对应不少于200吨的发票、发票相对应数量税控系统导出的发票清单。发票中项目应填写齐全,有具体数量、金额,信息完整真实且与实际销售情况相符,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查验结果截图。合同及发票均应载明所供货物为满足GB/T19106-2013标准中A-I、A-II型要求的次氯酸钠。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8若投标人违反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供应商负面清单”进行评审)。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6年7月2日16点00分可自行在平台(/cms/index.htm)上下载邀请比选文件电子版,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定标。投标人需在平台(/cms/index.htm)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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