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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洋水务涪陵污水处理厂2026年城区生物防治四害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2026-07-17


豪洋水务涪陵污水处理厂2026年城区生物防治四害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豪洋水务涪陵污水处理厂2026年城区生物防治四害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豪洋水务涪陵污水处理厂2026年城区生物防治四害服务项目。

2.2比选内容:生物防治除四害。

2.3服务要求:

防制内容

防制频率

全年防制次数

防制效果

备注

蟑螂防制

每月一次

12

在15平方米范围内阳性率3%以下;用二氟苯醚菊酯液喷洒激出数大蠊不超过5个,小蠊不超过10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防制过程中监测虫害密度,适时调整防制策略。如有虫情异动,随时处理。

老鼠防制

每月一次

12

鼠患治理,达到国家标准,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鼠密度测定粉块法阳性反应3%以下:外环境累计2000米延长,鼠迹不超过5处。

蚊蝇防制

4-10月

每月一次

7

蚊、蝇在普通房间阳性率3%以下,阳性房间每间在3个以下: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2.4工期:12个月。

2.5施工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

(1)江东污水处理厂:重庆市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2)灌溪沟泵站:重庆涪陵区滨江路一段66号;

(3)石谷溪泵站:重庆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559号。

2.6质量要求:依据《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的要求质量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且每次服务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

2.7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

2.8结算原则:本项目的单价为包干单价,据实结算,服务款支付及结算按中标单价×实施项目次数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计价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2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07月17日以来签订的类似业绩1万元以上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能佐证该业绩的相关资料);

3.3投标人必须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鲜章);

3.4投标人需具备有害生物防制员2人及以上(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加盖鲜章)。

3.5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6年4-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7月14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1年07月14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3年07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6年7月17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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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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