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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白鹤滩基站建设电力引入施工采购项目
2020-10-21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白鹤滩基站建设电力引入施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一)本工程按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承包,为交钥匙工程;

(二)含电力线路施工、变压器施工安装、地网施工、赔补协调、搭火报装等;

(三)含变压器、电力电缆、计量装置、保护装置、电杆、拉线、地材、标识标牌等设备材料及辅材;

(四)含设计编制,所有设备材料的调遣搬运;

(五)服务内容的具体要求、分工界面、工期、质量、保修期、进度安排信息在框架协议中明确体现。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预估含税金额280万元。

1.2实施地点: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

1.3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0日。

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5最高总价限价:折扣100%,含税总价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应答。

1.6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7工期要求:在站址确定的情况下,单站工程工期为5个自然日,10个以内站点工程工期为10个自然日,10个至50个站点工程工期为20个自然日,50个至100个站点工程工期要求为30个自然日,100个站点以上工程工期要求为40个自然日,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应答人递交的比选应答文件进行审查,有任何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不对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的应答人进行评分。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应答人须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及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如应答人为新成立的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据实提供即可。

2.4、应答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

(2)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中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3)在最近三年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3.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至2020年10月26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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