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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2020年通信报装窗口驻派服务人员外包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0-11-12

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比选失败,现启动第二次公开比选。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拟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2020年通信报装窗口驻派服务人员外包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工作,本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批准采购,资金来自采购人,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湖南省通信管理局下发《关于入驻市政公用服务平台相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湘通局发〔2020〕1号),明确中国铁塔各市州、县市区分公司(办事处)为各市州市政公用服务通信报装统一受理单位,协助各市州通管办向当地政务服务中心通信报装窗口派驻服务人员。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采购政务服务中心通信报装窗口驻派服务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1.3项目预算:47.28万元(含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政策税率调整,以最新税率为准。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1.4采购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1.5本项目设置上限控制价,超过上限控制价则做否决应答处理。不含税上限控制价为:

序号

服务窗口人员归属

是否复用人员服务

支撑服务成本/月(不含税上限控制价)(含服务费)

1

市级服务窗口支撑服务

不复用

4528

2

县区级服务窗口支撑服务

不复用

3302

3

市级服务窗口支撑服务

复用

1509

4

县区级服务窗口支撑服务

复用

1415

 

 

 

 

 

 

1.6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或本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为止或甲方下次就该项目进行采购的结果公示后终止。

2. 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2业绩要求:应答单位具备自2017 年1 月1 日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文件。

2.3应答单位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19年1月至应答截止时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4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7年9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17年9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自2015年9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挂靠申请,不允许任何形式转包或违法分包。

2.6应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7应答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 报价要求

应答单位作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应答单位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得对报价做出任何修改。

4. 获取比选文件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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