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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越溪乡采石场石料矿产处置项目
2020-12-07
宁海县越溪乡采石场石料矿产处置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 2020-12-07 08:33:15 阅读:

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宁海县越溪乡采石场石料矿产处置项目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堆石总方量约5010.67m3,其中块石方量3557.58m3,单价最低限价为60元/m3,总价最低限价为213454.8元;石渣方量1453.09m3,单价最低限价为30元/m3,总价最低限价为43592.7元。实际宕渣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将不再做调整,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最低限价:257047.5元(含本数)。

2、中标方式:设一个标段,采用暗标方式;本次招标以报价最高者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最低限价的视为无效。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宁海县越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若只有一个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即直接按标底价中标,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7日9:00时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土石方工程。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3、银行帐号:385020100100105709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5、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16:30时前实际到账。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回,不计息。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4日09: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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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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