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内蒙古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等楼宇无线设备维修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XL-HFTT-20200013),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内蒙古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等楼宇无线设备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1)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网络线缆由于房间调整及装修已全部中断,需对全楼网络链路维修。体育学院、艺术楼(部分区域)等网络链路覆盖范围有限,需修复补充网络线路。
(2)校本部学生食堂布设了部分有线网线缆,需补充覆盖范围并增加无线网布线。文体馆内房间变更,需对无线网络链路进行维修。
(3)3个校区共计475台无线AP设备、50台网络设备及线缆需进行检测,并进行安装维修,实现校园无线网络的覆盖。维修维护所用网线、光缆、接头跳线等材料及辅配件(含全部熔纤但不含光模块)全部由中标方(乙方)承担。
(4)各校区安装的室外无线网设备需与楼内设备互连且多为高空壁挂,需支持长距离线缆传输数据和供电,线缆维修敷设不得架空飞线,布线开挖道路草坪等必须恢复如初并保修3年。
(5)其它区域小规模网络通信线缆维护维修。
1.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个中选人,第一中选人份额为100%。
1.2.4预算金额:15.56万元(不含税),税率为13%,17.58万元(含税)。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报价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提供承诺书);
2.4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审核)。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注:以上内容均须提供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1日18时00分至2020年12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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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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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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