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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1-01-05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04-14-04D-2020-D-D23190C01),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马鞍山铁塔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施工服务,包含沿墙安装方式150套,立杆安装方式50套,雨棚安装方式150套,立桩安装方式650套,沿墙安装方式搬迁(含辅材)150套,立杆、雨棚、立桩安装方式搬迁(含辅材)150套,辅材1米钢管(含反光膜、立杆施工)150 根。且以上安装方式均已包含引电费用(含转供电、直供电),且直供电比例不低于建设规模的80%。

1.3采购规模:本项目预算含税金额140.2 万元,税率为9%。

1.4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之日止。

1.5工期:自订单发出之日起5个(含)自然日内制作安装完毕。

1.6质量要求:质量符合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规范要求。

1.7免费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个月。

1.8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具体划分信息如下:

采购包

实施区域

预算含税金额

中选人数量

采购包1

花山区、雨山区

98.14万元

1

采购包2

博望区、当涂县

42.06万元

1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中选最多采购包数量个数为1个。

1.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所报含税折扣(ON)不得超过100.00%,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含)以上资质

(5)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4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参选人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提供承诺)。

2.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且中选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违法分包。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9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比选文件费用的支付,通过采购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1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01月0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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