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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靳村乡付店镇等乡镇污水管网项目
2021-01-13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汝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靳村乡付店镇等乡镇污水管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1】015号
2、项目名称:汝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靳村乡付店镇等乡镇污水管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9,064,116.94元
最高限价:49064116.94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01第六标段7038145.687038145.68
202第七标段9871438.239871438.23
303第八标段8175883.218175883.21
404第九标段3475823.673475823.67
505第十标段3579737.253579737.25
606第十一标段5691770.85691770.8
707第十二标段3028975.83028975.8
808第十三标段3266734.333266734.33
909第十四标段4935607.974935607.9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名称:汝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靳村乡付店镇等乡镇污水管网项目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21】015号
3、资金来源及控制价:财政资金,49064116.94元。
其中第六标段:7038145.68元;
第七标段:9871438.23元;
第八标段:8175883.21元;
第九标段:3475823.67元;
第十标段:3579737.25元;
第十一标段:5691770.8元;
第十二标段:3028975.8元;
第十三标段:3266734.33元;
第十四标段:4935607.97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三屯镇、小店镇、柏树乡、王坪乡、十八盘乡、上店镇、城关镇、付店镇、靳村乡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本次招标共九个标段。
6、工期:1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1、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6、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第九标段、第十标段、第十二标段、第十三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本单位在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6、信用查询: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网站相关栏目加盖公章的信用记录截图)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2019年以来 (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
12、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第九标段、第十标段、第十二标段、第十三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3、本次项目中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第十一标段、第十四标段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支持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余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者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应在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不足30%以上者,投标不被接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中标,否则其投标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对以上任意标段进行投标,按标段顺序只可中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1月14日 至 2021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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